大冶市是湖北省的一个县级市,位于鄂东南地区,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。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,大冶市的园林绿化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升。然而,在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的过程中,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,导致园林绿化设施的损坏。为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完整性和美观性,大冶市政府制定了《大冶园林绿化赔偿标准》,以确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使用园林绿化设施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园林绿化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性。
一、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
《大冶园林绿化赔偿标准》适用于大冶市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设施的损坏赔偿事宜。该标准包括公共绿地、街头绿化、城市道路绿化、广场绿化、建筑物绿化等各类园林绿化设施。
二、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
1.公共绿地
公共绿地是指城市中用于公众活动、休闲、游览等的绿地☢️。如果公共绿地的草坪、花坛、树木等园林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:
(1)草坪:每平方米赔偿100元。
(2)花坛:每个赔偿500元。
(3)树木:根据树龄、树种和树高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。
2.街头绿化
街头绿化是指城市中的路边、街头、街角等地方的绿化设施。如果街头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:
(1)绿化带:每米赔偿200元❄️。
(2)花坛:每个赔偿500元⚾️。
(3)树木:根据树龄、树种和树高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。

3.城市道路绿化

城市道路绿化是指城市中的主干道、次干道等道路两侧的绿化设施。如果城市道路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:
(1)绿化带:每米赔偿300元。
(2)花坛:每个赔偿1000元。
(3)树木:根据树龄、树种和树高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。
4.广场绿化
广场绿化是指城市中的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设施。如果广场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:
(1)草坪:每平方米赔偿150元。
(2)花坛:每个赔偿800元。
(3)树木:根据树龄、树种和树高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。
5.建筑物绿化
建筑物绿化是指城市中的建筑物外墙、阳台、屋顶等地方的绿化设施。如果建筑物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:
(1)立体绿化:每平方米赔偿500元。
(2)阳台绿化:每个赔偿1000元。
(3)屋顶绿化:每平方米赔偿500元。
三、赔偿标准的执行
如果园林绿化设施被人为损坏,责任人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,并按照《大冶园林绿化赔偿标准》进行赔偿。如果责任人不同意赔偿或者不履行赔偿义务,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究。
总之,《大冶园林绿化赔偿标准》是为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完整性和美观性,以确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使用园林绿化设施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园林绿化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性。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爱护城市园林绿化设施,共同建设美丽的大冶市。